《逆转裁判5》DLC图文谜题攻略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28 01:17:25

边看视频边玩…

逆转裁判RM剧情攻略

你如果要剧情攻略我有:

最初的逆转

鲜血从一只沾满了鲜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只可怕的手正握着这雕像……

“……混蛋,为什么我会碰到这种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个人嫁祸,可是找谁呢!”

“……对了,就找那家伙……”

男子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影“如果嫁祸给他的话……”

「8月3日上午9点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龙一(ナルホド)和所长(チヒロ)寒喧几句。主角因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紧张。并表示这次的辩护,也是因为十分想帮助委托人。

这时传来一阵喧哗……

一个叫矢张(ヤハリ)的人哭闹着来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为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友。主角看到满脸是泪的他,难以想象这样软弱的人就是杀害自己女友的罪犯,但报纸上写着的确实是他的名字……

这次的事件非常简单:高级公寓的一个房间中,一名年轻女性被杀。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运的男子——矢张政志,他是主角从小学时代开始的亲密朋友。主角比谁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会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张正义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笔钱。

「8月3日上午10点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审理开始,检察官アウチ(所谓检察官,就是想方设法也要让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备完毕。主角(成步堂龙一,三个月前刚成为辩护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虽然也表示作为辩护人已经准备完毕,但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进展很担心,所以先提一些简单的问题来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备好了。

法官:首先,请说出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选择回答:矢张政志

法官:下一个问题,现在审理的是杀人事件,请说出被害人的名字。

这时所长会在旁边提示主角,关于不清楚的事,可以按键随时查看《法庭记录》来得到信息,然后可以按键来切换查看证物和人物介绍两个大项。

主角选择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问:被害者的死因是什么?

主角选择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杀。完成回答后,法官宣布审理可以开始。

法官开始问话:检察官,我有问题想问你,正如成步堂所说,被害者是被钝物所杀,那钝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检察官:是一个“思想者”的摆设,就横放在死者的旁边。

证物的资料被记载到《法庭记录》中,所长提醒主角,这证物将是辩护的有利武器。接下来,法官宣布带证人上庭,但是检察官想先盘问被告人。这时所长会提醒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这是辩护的关键。只能祈祷被告人不要说些多余的话,从中可以找到反击的机会,检察官开始发问。

检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么!我们可是本世纪最合适的一对恋人,只是最近不打电话也不见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检察官: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况称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边,被害前一天也是刚从海外旅游回来。

被告:你说什么!胡说,我不信!!!

检察官:法官大人,这是死者的护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还在纽约。

检察官:死者虽然是模特,但是收入并不多。好象有很多给她小费的老头子,死者应该是以这种援助交际的形式来取得钱,并且去海外旅游的,被害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请问被告,你认为死者是怎样一个人呢?

会出现选项,但无论主角选哪个,矢张都会说: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国问那臭女人吧!

检察官继续盘问:被告,事件发生当日,你去过死者房间吗?

但无论主角怎么提示矢张回答,检察官都会表示有证人目击被告从现场逃离。那证人正是发现死者的人,他也是事发当日劝主角买他报纸的人——山野星雄。

证人被带上法庭要开始说证词了,这时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证人的证词……

法官:那么现场的电话为什么不能用呢?

检察官:事发当日,公寓正好停电。

法官:但即使停电,电话还是可以使用的啊?

检察官:是的,但是因为那种电话是子母机,所以子机需要电而无法使用,现场的证人使用的就是那种电话的子机。法官大人,我们已经准备了停电记录。

接下来,就是作为主角的辩护人开始“寻问”了。所长告诉主角,所谓“寻问”就是找出证词中的疑点。如果作为被告的委托人是无辜的,那么证词中就一定有谎话存在。关键就是在证物上或证物和证词之间,一定会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记录和证词矛盾的地方,然后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证物的话,就把证物摆在证人面前。(按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

辩护规则:证词可以用左键或右键进行一句句回放。如发现证词本身有问题,就按键来提出质问。如果找出证物无法说明问题的话(按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就算失败。失败5次的话,就会失去法官的信任。

寻问开始,证词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击。

列出案件的证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绽了,那就是发现死者的时间和死亡报告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符。在证词的第8句,按键列出解剖记录再按A键提出质问。

在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上,需要证人进一步的证词来说明,主角也可以从中找到更进一步的矛盾。

关于发现死者的时间,证人又做了6句证词。

证词完毕,主角可以再次开始寻问。

揭穿他后,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确的证词。

证人接着又做了关于听到报时的4句证词。

一系列的寻问后,法官会问主角,对于证人的证词是否还有问题想问。

主角选择回答:还有问题。然后质问道:这钟只有拿起那摆设仔细看,才能发现。但你没有进屋子,你又是怎么知道那是一个钟的?而且还看了时间?这不是天大的矛盾吗?

接着主角选择强制性断言:一定是因为你事发当日,进入了那房间。

主角开始追击: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个摆设是钟呢?那一定是因为你当天进入了那间屋子。所以说,那天用时钟摆设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为当时正好那个钟响了,而且你听到了那钟声!山野君……你因为被惊吓了,所以那摆设就从手上滑了下来。而那时候的响声,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对时间记得如此的清楚。

证人山野: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他了,处死他,把他处死……

检察官: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

法官:辩护人,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主角:这是非常简单就能知道的事。

接着主角选择回答:试着让时钟报时。

主角试着让钟报时,众人听到的声音是9:25.但现在的时间却是11:25,那正好证明了山野听到的声音也是晚了2小时的钟,和这个摆设的时钟一模一样。

山野辩驳道: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就在主角无言以对,法官将要认定山野无罪的时候。所长开始鼓励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为辩护人采取“逆转”的思维方式:既然说“那时钟在事发当天是否晚了两个小时不能确定”,那么为什么那时钟会晚了2个小时呢?

果然还是所长经验丰富……

法官要求辩护人拿出能说明那个钟为什么会晚两小时的证据。

主角:就是那护照!死者那天从纽约刚回日本,而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那也就是说,纽约凌晨2点的时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点。死者在回国后,没有把时钟的时差调整过来!所以你听到的时间就差了两个小时。怎么样,山野……

山野终于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轰烂炸,终于崩溃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么直截了当,让我吃惊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让犯人显出原形。现在我就开始判决,被告人矢张政志,无罪!!!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欢呼,这时法官宣布审理结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

「8月3日下午2点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张认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却以美佳带着矢张制作的摆设一起去了纽约为证据,说明美佳还是想着矢张的。

所长:成步堂君,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但是作为辩护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变的更强吧……自己坚信的东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弃。

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 绫里法律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小姐,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差不多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杀人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帯电话。

此时与刑警交谈会得知证人叫松竹梅世,还在那家旅馆里面。现在可以到板东ホテル调查,那个女证人离开后,当调查了房间里半开着的抽屉时,她突然前来阻止,难道那里面放着什么重要的东西吗……盘问了半天,也没套出什么来。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现了窃听器。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6号事件。资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6号事件》。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6号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经被释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来参加审理,真正的犯人要作为目击证人出现,主角和他的真正较量即将开始……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杀人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认罪吧,把放窃听器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进入事务所放窃听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这时突然真宵出现。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nana,字数有限,剩下的自己看吧!

求逆转裁判 复苏的逆转攻略

  第五话 复苏的逆转

  2月22日 上午10点2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交谈

  话题一 关于小茜(追加“科学搜查官”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本案(追加与千寻的关系”的话题)

  话题三 科学搜查官

  话题四 与千寻的关系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2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话题二 关于被害者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追加“与千寻的关系”的话题)

  话题四 与千寻的关系

  回到了我的事务所,和小茜商量下一步的安排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2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的调查场景分为两个部分,左边是入口外侧,而右边则是案发现场。

  调查

  调查左边地上的钱夹

  小茜还教我其科学搜查方法中进一步调查证据的“3D证物调查”。

  QUOTE:

  科学搜查之一——3D证物调查

  例如在这里当把坐标移动到钱夹的按钮上后,再进行调查即可打开钱夹,并能找到更新的证据,得到多田敷道夫的ID卡。“刑警 多田敷道夫 ID编号:5842189”(钱夹被更新为多田敷道夫的ID卡并收入法庭记录中)

  看到了市之谷响华——罪案发生当时情况的那位目击者。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话题二 关于目击

  话题三 关于响华

  话题四 关于检察院

  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2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追加“关于宝月巴”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御剑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御剑的小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调查沙发上的奖杯

  用证物“检察院奖杯”质问御剑后,追加“关于案发当日”的话题。

  话题四 关于案发当日(御剑的停车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回到地下停车场再移动到警察局

  2月22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系锯刑警交谈

  话题一 关于本案

  话题二 关于搜查

  调查警察局外面的逮捕君(逮捕君的玩偶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多田敷道夫的ID卡质问系锯,追加“关于多田敷道夫”的话题

  话题三 关于多田敷道夫

  用御剑的小刀和检察院奖杯质问系锯,追加“关于御剑的流言”的话题

  话题四 关于御剑的流言(系锯的介绍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2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用系锯的介绍信质问罪门

  交谈

  话题一 关于被害者(多田敷道夫的验尸报告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话题二 关于罪门

  调查

  调查汽车左边地上的那个手机,得到手机后进行3D证物分析,希望通过按重播键来发现其最后一个拨出的电话对象。(手机被收入法庭记录中)追加“关于宝月巴”的话题

  调查后车箱(多田敷的笔记被收入法庭记录中)上面写着“6-7S 12/2”

  调查取证完后继续就刚才所追加的话题与罪门展开交谈。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追加“检察院里的气氛”的话题

  话题四 检察院里的气氛(手机的记录被更新)

  2月23日 上午9点34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地下停车场的俯视图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阶段

  证人:市之谷响华

  证言一 关于目击

  “①由于职业习惯吧,我总是能预感那天会发生些什么。②在我去给我男朋友送便当的途中……。③我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也许是我过去出色的侦探直觉在起作用了吧。④尽管有铁丝网隔开的,但我看清楚了主席检察官站在旁边那辆显眼的小车旁。⑤主席检察官的右手拿着一只小刀……。⑥刀捅进了多田敷刑警的胸部!”

  询问第一句

  问市之谷女士是怎么知道那天一定就能预感发生什么

  询问第四句

  问市之谷女士具体所指的“显眼的小车”是什么

  (现场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指证第五句,出示“现场照片”

  选择第一项“我反对”

  更新第五句证词

  ⑤这场谋杀完全是事先策划好的!那双橡胶手套就能证明!

  指证该句,出示“御剑的小刀”

  证言二 女王的推断

  “①宝月巴是准备好了要杀多田敷刑事的!②那也是她为什么要传唤被害者到检察院来的原因。③我敢肯定主席检察官与被害者之间有很大的过结。④不然的话就没有什么能够让人变成疯狂的杀人机器一样一刀又一刀地……”

  指证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记录”

  更新第四句证词

  ④她的红色围脖使我看上去以为那是血迹……但那整个凶杀场景还是很可怕的。

  指证该句,出示“现场照片”

  证言三 逮捕被告人

在罪行实施后,嫌犯准备试图从所隔开的她那边的后方逃离现场。②我快速地上前去抓住她,告诉她有被怀疑的权利,并当场将其拘逮捕。③啊,对的,当我逮捕到她的时候,她提起了她的围巾。④这也正使我混淆了自己刚才的证词!⑤主席检察官当时还试图逃脱,但是她的对手是我市之谷响华,一切反抗都是徒劳的!”

  询问第二句

  针对她所说的“快速地”上前抓住被告,我有必要进行更详细的追问。

  选择第二项“进一步询问”(さらにゆさぶる)

  通过现场的俯视图来分析,证人的便当店的车是停在B区的“来访者”这里,所以她是站在那附近的话那么离A区的那辆红色小车大概就是如她所说的10米的位置。但是疑问就是那有道铁丝网把两个区域隔开的,她说自己是爬到铁丝网上面并从那翻过去的。

  L第三句

  “她的围巾”又具体是什么?

  选择第一项“详细询问”( 详しく闻く)

  (手机的记录被更新)

  更新第四句证词

  ④她放弃了用墙上的公用电话而换用她自己的手机来打电话!询问该句

  询问第五句

  希望证人确切地说明一下刚才提到的被告当时“试图逃脱”的这一点。

  指证第四句,出示“地下停车场俯视图”

  按照俯视图来看,公用电话是在停车场A区的后部,而如果证人真的是在B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看到的。

  选择第二项“目击场所”(目撃した“场所”)

  裁判长大人要求我在俯视图上指出证人目击时所在的真正位置。指出下屏地图左上方的“守卫室”

  选择第二项“到罪案现场的距离”(现场までの距离のちがい)

  选择第一项“表示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证言四 决定性的证据 证人:市之谷响华

  ①我必须提到在我到达案发地点之前没有看到案发现场的那5分钟。②那么现在要说说被害当时所穿的那只鞋。③我在鞋上面发现了两种不同血型的血迹,一种当然是被害者的。④而另一种,就是那位嫌犯,宝月巴女士的。⑤这只鞋证明了一切,并且是毋庸置疑的决定性的证据!

  被害者的鞋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选择第二项“我有疑问”(モンダイを指摘)

  指出鞋底的血迹

  出示“现场照片”

  指出车尾处的消音器

  出示“宝月巴的手机”

  2月23日 上午11点56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下午12点32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进入3D证物状态,调查刀柄处的标签,看到上面写有“SL-9 2”的字样。

  调查刀侧处的开关,刀一下子就弹出来打开了,刀尖似乎已经受损而折断了。

  弹簧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一 警察局的“事情”

  证人:严徒海慈

这把小刀很特别,但我又不能说其怎么特别。②除非是有证据来证明这把刀和多田敷刑警之间会有什么联系……。③对警局来说那是非常糟糕的一天,我们没有准时地去进行搜查工作。④一名刑警在警局里被杀……感觉真混乱啊!⑤案发时间么,也是5点15分,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对吧?⑥在表面上看这与本案并没有什么联系,所以关于此我也不能讲太多。

  指证第二句,出示“多田敷的笔记”

  原证言一、二被修正为:

  “作为这个案子证据的这把刀子,一定是被什么人在警局的证物存放室里给偷出来的。”

  询问修正后的第三句

  选择第一项“被害者的发现场所”

  询问最后一句

  最后一句证词更新

  “我会协力的,但是我不能透露出被害者的名字,可以么?”再对该句进行询问

  选择第二项“被害者的ID卡”

  选择第一项“能够从这里了解到某些信息”

  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2月23日 下午2点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2月23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通过触摸来喷洒鲁米诺试剂,随后看到的闪有蓝白光的即为血迹,在这里对着小车后仓的地面触摸即可

  选择第二项“血迹的量”回答她(血痕の量)

  鲁米诺试剂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交谈

  话题一 今天的法庭

  话题二 刑警·市之谷响华

  用证物“多田敷的笔记”或“弹簧刀”质问市之谷

  用证物“现场照片”质问市之谷,追加“SL-9号事件”的话题

  交谈

  话题三 SL-9号事件,追加“刑警·罪门恭介”的话题

  话题四 刑警·罪门恭介

  移动到警察局

  2月23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入口 警备室

  返回到警察局 入口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3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发当日,追加“手上的绷带”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被害者

  话题三 手上的绷带

  用证物“多田敷道夫的ID卡”质问原灰奖,追加“犯罪详情”的话题

  话题四 犯罪详情,追加“被逮捕的原因”的话题

  话题五 被逮捕的原因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3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刑事科,与严徒局长交谈

  话题一 关于御剑

  话题二 证物存放室的案件

  调查科长与之交谈

  多田敷刑警原来的办公桌找到一份多田敷所遗失的报告,这是他2月21号那天原本打算提交给局长的。

  “多田敷刑警遗失的报告”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追加“调查许可”的话题

  话题三 调查许可

  经警察局入口再移动到警备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入口 警备室

  调查证物存放室的门向罪门出示“牛排便当” ,罪门警官同意与我们交谈。

  交谈

  话题一 关于警备室  

  追加“监视系统”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罪门,追加“证据转让”的话题

  话题三 监视系统

  向罪门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1日ID卡出入记录

  7777777 4:20 PM

  8730579 4:40 PM

  4989596 4:50 PM

  5842189 5:14 PM

  4989596 5:14 PM

  交谈

  话题四 证据转让

  移动到证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 三号仓库

  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交谈

  话题一 1天的负责人,追加“证物存放库”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御剑

  话题三 证物存放库

  证物保管锁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证物“多田敷的笔记”或“弹簧刀”质问系锯

  追加“SL-9号事件”的话题

  话题四 SL-9号事件

  用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质问系锯,ID卡的使用记录被更新

  调查

  调查证物存放室右侧隔离带上所挂着的那只手套

  橡胶手套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在手套下方还挂着标签,3D放大后仔细一看,标签上还写着“SL-9 11”的字样,这应该是当时该案的证据之一。

  进入法庭记录使用鲁米诺试剂,对着那黄色隔离带区域进行喷洒,发现了一大片的血迹。

  然后对隔离带左边第二层的证物柜进行喷洒,在上面发现一个右手的血手印。

  最后切换到存放室的左侧画面,对着最左边第二层的证物柜进行喷洒,也发现一个血手印,不过是左手的。

  接着再调查刚才黄色隔离带区域内发现最大片血手印的地方

  是一堆打碎的东西,据系锯刑警介绍这也是当年与SL-9号事件有关的证据。

  选择第一项“深入调查”(详しく调べてみる)

  全部碎片共有八块,按照以下顺序来拼凑完成即可:

5→No.4→No.6→No.1→No.8→No.3→No.2→No.7

  放不稳的瓶子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出警察局经检察院地下停车场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3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交谈

  话题一 询问委员会

  话题二 关于明天的审判  

  用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质问御剑

  用证物“弹簧刀”质问御剑

  交谈

  话题三 伪造的疑惑 

  指纹检验用具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接着再由地下停车场出去,经警察局入口到达警备室后进入证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 三号仓库

  首先从仓库右侧系锯的那个证物柜上的右手手印开始调查。

  指纹调查需要先选定目标手指,然后再通过触控下屏来洒上铝粉,注意铝粉一定要洒得足够多,否则的话可是检验不出指纹来的。洒完粉后再对着Mic吹气,直到指纹现出来则可,接着最后的就是指纹对照工作,在下方的人物记录中选择我们认为有嫌疑的人选,当两边的指纹对照相符合时,即为成功。

  应该选择左下方那个不大明显的手指印来作检验。

  对照选择“系锯圭介”

  仓库左侧的那个柜子上还有个左手的血手印

  调查仓库左侧左边第二排的那个柜子(下方有个白色三角形)

  选择第一项"指纹検出"

  这时不要选择有血印的手指,应该选择中指左边没有血迹的无名指位置处来进行指纹检验。

  对照选择“罪门恭介”,罪门的指纹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上午9点41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休息室

  2月24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证言一 关于案发当日的事

  证人: 原灰奖

  询问第一句,询问第二句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更新

  询问第三句、询问第四句、询问第五句

  监视器的录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二 关于现场的神秘人

  指证第三句,出示“监视器的录象”

  指出录象中17:14:32的时候多田敷刑警柜子上方的灯

  指出录象中17:14:43的时候“多田敷刑警”开柜子时所掉下的东西

  出示证物“橡胶手套”

  证言三 关于现场的神秘人2

  ①这里还有另一样东西可以证明那个人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②要进入证物存放室的话则必须使用自己的ID卡。③当ID卡使用的时候必定会留下记录的数据。④在案发的那个时间段,就有他曾经使用过该卡的记录。

  指证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选择第一项“我有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选择“罪门恭介”

  2月24日 上午11点3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SL-9号事件资料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中午12点14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

  证言一 关于案发当日的事

  证人:罪门恭介

  ①我的工作就是要用眼睛不停地看着那。②他们说我每天只去巡查了三次,不过这并不是我的作风。③那间屋子可是有两套系统在监控和保护着的。④我没记错的话,案发当时我正在街边买路边摊的东西吃。⑤我对于本案,也只是个毫无关系的旅人,所以我很不乐意来参加这个审判。

  指证第五句,出示“罪门的指纹”

  证言二 血手印的指纹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证物存放室里有我的指纹印那是很正常的事。②很可能其中的一个指纹碰巧与那血手印在同一位置吧。③应该是凶手摸到过曾经留下过我指纹的证物柜子。④血手印和指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⑤还有就是你难道不知道凶犯是带了手套的吗,明白?我当时可是什么都没做过。

  询问第一句

  罪门的指纹被更新

  询问第五句

  最后一句证词更新为

  那监视器的录象带里不是没有我么?

  再对该句进行询问

  选择第一项“指出录象带中的痕迹”(映像の痕迹を提示)

  在录象快结束即17:15:13的时候指出罪门柜子上的那个白色小三角形

  出示证物“证物保管锁”

  指着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上“被害者”的位置

  指出录象中17:14:57的时候“多田敷刑警”衣服上的血迹

  证言三 罪门的自供

我必须得那样去做,我不能就那样看着它死去。②我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并装扮成了他的样子,我是打算把证据拿出来的。③但我没想到原灰警员的突然出现,于是我打晕了他……④随后准备逃跑,而且我很熟悉在哪些区域是不会被监视器摄像头所拍下来的。⑤其实在证物存放室的5点15分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凶杀。

  询问第一句

  询问第二句

  询问第三句

  询问第四句

  询问第五句

  追加证词,指证该句,出示“SL-9号事件的资料”

  选择第一项“我有异议”

  出示证物“逮捕君”

  出示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

  2月24日 下午2点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交谈

  话题一 SL-9号事件,追加“难忘的情景”的话题

  话题二 案发后的事

  话题三 难忘的情景

  追加“一些困惑的事”的话题

  话题四 一些困惑的事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4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今天的审判,加“两年前的搜查”的话题

  话题二 刑警·宝月巴,追加“两年前的搜查”的话题

  话题三 两年前的搜查,追加“第一发现者”的话题

  话题四 第一发现者

  移动到警察局入口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交谈

  话题一 两年前的审判,追加“事件的痕迹”的话题

  话题二 罪门直斗检察官

  话题三 事件的痕迹,追加“严徒与巴”的话题

  话题四 严徒与巴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后再到警察局长室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长室

  两年前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话题一 御剑的危机

  话题二 SL-9号事件,追加“青影的罪行”的话题

  话题三 青影的罪

  向系锯出示“弹簧刀”追加“凶器”的话题

  话题四 凶器

  那把弹簧刀凶器之所以破损是因为其尖端刺进了直斗的胸部并留在伤口深处

  罪门直斗的解剖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弹簧刀被更新

  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话题一 “捏造”的事实

  话题二 关于明天的审判

  话题三 关于案发当日

  向御剑出示“两年前的照片”追加“奖杯的由来”的话题

  话题四 奖杯的由来 检察院奖杯被更新

  调查

  调查御剑办公桌下扔的废纸 御剑的辞职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4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话题一 两年前的搜查 追加“传说的一对”的话题

  话题二 在结案之后 追加“被操纵”的话题

  话题三 传说的一对

  话题四 被操纵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刑事科

  向系锯出示“御剑的辞职信”

  系锯的ID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警察局长室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长室

  话题一 局长办公室

  话题二 严徒局长

  调查局长的办公

  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SL-9号事件”!再切换到3D状态看那张纸的背后,居然画着一张某人高举瓶子砸人的草图。

  证据清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调查靠近右方墙角的保险柜

  选择“输入密码”(数字を入力する)

  输入“7777777”,调查被打开后的的保险柜

  一张有着掌印的皮质布,另一样是“放不稳的瓶子”的那一块碎片。

  向系锯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选择第一项“组合碎片”(カケラを组み立てる)

  放不稳的瓶子被更新

  向系锯出示“指纹检验用具”进行指纹检验——选择检验中指——对照人物“宝月茜”

  皮质布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话题一 隐瞒的理由,选择“严徒海慈”追加“严徒海慈”的话题

  话题二 严徒海慈(交谈两次),出示证物“皮质布”和“放不稳的瓶子”

  追加“命令”的话题

  话题三 命令,追加“青影的刀”的话题

  话题四 青影的刀

  证人:宝月茜

  ①那天我在姐姐的办公室里等她。②一个男人突然跑了进来并挟持了我。③是罪门直斗检察官救了我。④我永远都忘不了我看到的那情形。⑤那个男人高举着手上的刀并刺向了直斗检察官……

  询问第四句

  选择第一项“询问详情”(もっと详しく闻く)

  选择第一项“追问关于画的情况”(“絵”のことを追求)

  证词修正为:

  我画出了当时的情形……不过那画似乎被遗失了

  指证该句,出示“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被更新

  证言二 关于小茜的画

  ①这是我两年前所画的画。②是我在明亮的闪电下所看到的投射过来的影子。③在那之后我就晕了过去。④这画上绝对是我所看到的情形。

  指证第四句,出示“罪门直斗的解剖记录”

  指出画上凶手手中所举的刀

  选择第二项“另一把折断的刀”(折れたナイフは他にあった)

  出示“两年前的照片”

  证言三 小茜的回忆

  ①当我看到那人举起刀时。②我感到非常惊恐,于是就冲向他们。③我……推了手中拿刀的那人。④但就在这时另一道闪电袭来,我看见了……逮捕君。⑤他并没有在房间里,但我肯定我看见了他的影子。

  询问第五句

  选择第一项“也许我知道这个”(ココロ当たりがある)

  出示“放不稳的瓶子”调整角度使其成为看起来像逮捕君头部的样子

  选择“现场が変わる”、“凶器が変わる”和“犯人が変わる”中的任意一项。

  选择第一项“有留下的证据”(证拠品に残っている)

  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在下屏连接血印拼写出真凶名字,日版写“茜”,英文版写“EMA”

  2月25日 中午12点06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证据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5日 中午12点52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选择“严徒海慈”

  证言一 SL-9号事件

  证人:严徒海慈

  ①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样,直斗和我那天正在审讯嫌犯。②长话短说,因为我们的疏忽才造成了那个意外。③当我走进我的办公室时,看到巴正在那里。④似乎她已经“处理”好犯罪现场了。⑤正如你们所知道的,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去“捏造”的。

  指证第五句,出示“证据清单”或“放不稳的瓶子”

  证言二 证据和捏造

就我所了解的,是你是在我的办公室里找到的。②不管怎样,你都证明不了这些证据是在“什么时候”发现的吧。③如果这些是在青影死后才找到的话,恐怕是没有价值。④所以我就更没有理由去捏造什么了。⑤制造现场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

  询问最后一句

  证词修正为:

  如果对我来说是无意义的话我不会去成为某人的“共犯”的。

  询问该句,选择第二项“指出共犯”(“だれか”を指摘する)选择“宝月巴”

  出示“ID卡的使用记录”

  出示“多田敷刑警遗失的报告”

  出示“改刀”

  选择第二项“暂时没有证据”(证拠はまだ、ない)

  选择“宝月巴”

  2月25日 下午2点04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5日 下午2点21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证言一 严徒局长和“捏造”

  ①我与严徒共事多年了……②我们之间没有所谓“威胁”的说法。③两年前全都是我一个人在捏造证据。④当我发现直斗检察官的尸体后,我重新去制造了现场⑤我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尽早逮捕青影,而并不是为了小茜去做什么。

  询问第四句

  证词修正为:

  我折断青影的弹簧刀尖并将其放进直斗尸体的伤口内。

  询问该句

  选择“为什么要搬动尸体”(死体を动かした理由は)

  证词修正为:

  因为那个被打碎的瓶子可能会破坏我制造现场的计划。

  指证该句,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她的这句证词有个很大的矛盾,那就是她忘了直斗检察官临时前曾在瓶子碎片上留下过血迹。

  证言二 瓶子上的血字

  ①我立刻就注意到了瓶子上的血迹。②但是房间里实在是太黑了,我没有时间去检查。③为了保险,我擦去了血迹。④因为碎片都很大,所以我能确定把它们都处理了。⑤我唯一需要去考虑的就是在他们发现之前把碎片都擦干净。

  指证第四句,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证言三 真正所见到的情况

当我到那的时候,看到直斗的身体被盔甲上的利刃所刺穿住。②青影和小茜都毫无意识地躺在那血泊旁。③当我看到现场的景象,我觉得可能是小茜做的……④那就是我为什么要去毁掉所有与她杀人相关的证据。⑤幸好有严徒帮我一起把直斗的尸体从盔甲旁搬到…⑥如果那样制造现场的话,那么小茜就将是无罪的。

  选择《证据法》,进入到3D调查状态,打开书,发现夹在里面的一张照片。

  巴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选择第二项“没有证据可出示”(证拠品の提示はできない)

  选择第一项“出示证据”( 证拠品を提示する)

  出示“皮质布”、选择“宝月茜、出示“巴的照片”

  选择第二项“该证据并不是不合法的”(证拠品は、违法ではない)

  出示“《证据法》”

  2月25日 下午5点03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出示“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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